更新时间:2022.10.10
船舶抵押需要办理登记。以船舶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才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方式包括:1.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2.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3.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抵押方式有: 1、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2、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或者将其
船舶抵押权的受偿先后顺序是: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影印件; 4、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影印件; 6、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如下: 1、碰撞双方均为船舶。 2、船舶碰撞以船舶间实际接触致损为原则,以非实际接触为补充。 3、碰撞必须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 4、间接碰撞须当事船有过失。 5、船舶碰撞应造成损害结果。
房产抵押的方式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建工程抵押。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可以同时抵押,可以分别抵押。
船舶抵押合同变更需要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的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对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以及船舶登记簿
民法典规定船舶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所以以船舶作抵押属于担保物权的范围。
船舶抵押合同的变更:需要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的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
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签订流程可以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船舶抵押合同是船舶所有人为筹措资金而以船舶作为抵押品与贷款人之间签订的协议。船舶所有人在其所有的船舶上设定抵押权,以作为自己(或第三人)所负债务的履行担保,到期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作为抵押权
船舶抵押合同的变更:船舶抵押合同变更需要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的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
船舶抵押权需要登记,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