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财产的。但如果被继承人有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全部财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约定部分财产或全部归第一继承人以外的继承人继承的,按照被继承人意愿执行。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并且在遗嘱中表明已去世的继承人没有继承份额的,那就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份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比例,一般是均等的。 但是继承人之间经过协商,可以不均等分配。同时,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不论是法院还是继承人在协商分配遗产的时候,都应该予以照顾。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
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一定可以继承全部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继承。
房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平分或者协商分割遗产。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第一继承人中没有顺序。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子女、父母不仅是同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且上述当事人继承的份额一般也是均等的,如果其有协商行为,并且取得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均等分割财产。
第一继承人去世其子女可以进行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
按遗嘱分,要是没有有力的证明,在法律上是平分的,可能如果子女未成年或者父母没有自理能力的会多分一些。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