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
对于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一般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
行政复议后不能中止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后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处罚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及时提出复议申请。
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作出后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若行政处罚确实过当,复议机关可以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变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行政处罚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不是处罚执行,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我国法律规定,
当事人可在行政处罚后的六十日内申请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处罚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及时其提出复议的申请。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
对环境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享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能。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