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罪犯被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只要其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者是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如果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
对于再犯罪的,应当予以收监,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与所犯罪行并罚。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监外执行是可以在监外执行的区域进行工作的,但不能离开去外地工作。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能减刑。只要被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在改造过程中一直有悔改表现,认真接受监狱的改造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且原刑罚已经执行二分之一的,就可以依法申请减刑。
行为人被监外执行的,不能折抵刑期,在我国,只有被羁押才可以折抵刑期。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
在我国,死刑缓期执行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最初是作为我党的一项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
取保候审和缓刑取保候审更严重。缓刑与取保候审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程序不同;取保候审还没有经过法律宣判,有可能免于刑事责任,缓刑是已经经过法律程序宣判。并有根据法律规定的刑期。二是执行部门不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法院宣判和服刑部门执
实刑半年也就是将罪犯关押至监狱内限制人身自由半年。而缓期一年,是说缓刑考验期为一年,在这一年内需要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犯新罪的,也没有新发现的漏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实刑半年期限短,缓刑一年不限制人身自
拘役严重。缓刑是指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的措施,所以相对来说缓刑要比拘役好。刑事处罚的种类是比较多的,而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类,拘役是属于主刑的一种,而缓刑是属于特殊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