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期限一般是一个月的时间,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若是刑事案件需要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应当是一个月。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之内,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
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不进行追诉的期限的具体规定为: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刑事案件先进行民事诉讼是不可以的。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结终结后,才能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案件先进行民事诉讼是不可以的,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结终结后,才能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民事案件是因为刑事案件引起的,受害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3、第二审
审查起诉的时候如果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当然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法院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是不可以撤诉的,因为这是公诉案件,但如果司法机关因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
审查起诉的时候如果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则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等。
刑事案件死刑要进行复核。在犯罪分子被宣判死刑后,应当由最高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审核,一方面是为了有力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
相对不起诉后是可以行政处罚的。不受到起诉,因为检察院认为其罪行尚不构成犯罪,做出不起诉决定,故而退回有行政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