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考虑: (1)在经济上对公、婆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公、婆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 (2)对公、婆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
儿媳是儿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不是公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是丧偶儿媳在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之后,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
二,但是有不少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尽了抚养义务,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一、丧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制度,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父母继承。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继承人的孙子女、孙子女或曾孙
丧偶儿媳对公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 虽然儿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时,具有优先继承权的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说的“第一”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没有继承先后顺序之分
我国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这两类。具体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3类人群: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3类人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