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
离婚财产分割收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首先需要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如果委托律师代理,需要支付律师费。诉讼中,如果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夫妻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该约定对内具有约束力。在对方存在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对方不愿支付医疗费用的,也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
夫妻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配方式如下: 一、夫妻如果对于财产归属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二、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双方遵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
1、涉外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均等分割。 2、实践中,涉外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国外不动产相较内地居民离婚案件更多,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国外不动产,如果不动产位于国外且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我国大部分法院倾向于不予处理,那
1、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其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另外夫妻双方离婚的,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一方与他人同居而
离婚财产未分割的可以要求再次分割。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隐藏、转移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标准: 1、对于离婚时的财产处理,如果双方达成协议,按照协议处理; 2、如果没有协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3、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并进入诉讼程序,法官将根据照顾子女和妇女的原则和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处理双方的财产。 对于具体财产
离婚案件的财产分配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规定: 1、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2、协商不成的,原则上均分; 3、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割; 4、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 5、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