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一、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政策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以房本登记或在拆迁协议约定的所有权人为准。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
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条件如下: 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2、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集体土地应安置人口认定程序,根据厦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拆迁政策的若干意见》(厦府〔2005〕17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制定征地拆迁具体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5〕213
拆迁安置房种类有:因重大市政工程拆迁政府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因房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动迁公司为居民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安置房如果被征收或者被拆迁的,补偿款应该交给该被拆安置房的实际所有权人,同时需要注意一定要签订相关明确的补偿安置协议;一般政府或拆迁单位会提前公布对所拆迁的安置房区域公告,并征求所在区域人民群众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不小于30天。
拆迁安置补偿费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各项信息都应该在补偿协议中约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如果具备以下条件,则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
长安区:经我区西兆通镇政府了解后得知,因西塔口村外地在287范围外,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规划,出具规划条件,现区级部门正牵头解决此事,但控规问题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暂时不能正常启动城改工作。
解决拆迁安置房遗嘱问题的方法有:拆迁安置房属于被继承人合法房产的,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拆迁安置房。安置房继承遗嘱依法成立即生效,须优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销售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