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诉讼中以下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众所周知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已为有效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所以依法不可以再上诉,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是进行申诉,申诉指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类似申请再审,或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抗诉。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依据有: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有五种。 (一)驳回诉讼请求 适用情形: (1)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 (2)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 (3)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4)被诉行政行为
民事诉讼行为中诉讼要件的内容如下: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
一审终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 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 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 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 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 7、一审以民
刑事诉讼以下案件需要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
民事诉讼的案件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需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