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用人单位认为女职工隐瞒怀孕事实,以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行为。理由是,用人单位这一录用女职工的限制性条件,实际上既是剥夺了怀孕妇女获得劳动的权利,同时又侵犯了妇女的生育权,是违反了妇女权益保护法违法行为,是对怀孕妇女
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公司不能因此而予以辞退。该行为并不属于欺诈,不符合过错性辞退的情形,而对于在孕期的员工,公司不能以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与其解约,因此除员工有其他重大的过错外,公司不能辞退该员工。
员工怀孕期间被辞退不合法。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每工作一年支付
处在怀孕期的员工不可以被辞退。不但不能辞退,而且如果合同时间到了,要顺延到怀孕期,还有哺乳期结束。如果被违法辞退了,女性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因为职工怀孕而将其辞退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将其辞退或者降低其工资。但是,也存在着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职工严重失职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等等,具体情况可以参考《劳
为了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怀孕员工是不能辞退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女职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妇的,要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在怀孕期间被辞退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公司辞退隐瞒孕情女工是不合法的。如果企业招聘的岗位系孕妇禁忌岗位,或者不适合孕妇从事的岗位,且企业已在告知其岗位性质的前提下;女性应聘者应按企业要求如实说明是否怀孕。否则,应聘者隐瞒怀孕事实办理入职,企业日后按上述作法解除劳动合同亦符合法律
外包员工怀孕不可以被辞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协商一致或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要辞职的,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该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