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有: 1、当事人主体适格。即遗赠扶养人不得为继承人; 2、遗赠扶养协议应当合法有效; 3、公证机构以及公证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公证资质。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时的规定主体是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且遗赠抚养协议,一般应当载明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相关义务,享有受遗赠的相关权利。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1、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3、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4、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材料: (1)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2)扶养人是组织的,应提交该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3)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
遗赠扶养协议生效要件: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5、
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没有具体要求。但有以下生效要求: 1、遗赠扶养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2、遗赠扶养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 3、遗赠抚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得为继承人; 4、其他要求。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亡后转移给扶养人。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相互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目的是保障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不能实际履行扶养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注意的问题: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协议的内容必须要合法有效。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的含义是:一般来说,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即可称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遗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公证机关定立的遗嘱。
遗赠扶养协议特点如下: 1、协议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订立; 2、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有偿性,承担生养死葬义务的当事人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3、受遗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是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含义: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具有相应资质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依法发给公证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