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
1、工伤伤残鉴定可以由公司、工伤职工或者职工近亲属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应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如果是因工伤、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被考核人是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由被考核人所在单位缴纳。如果是被考核人提出申请的,鉴定结论表明丧失部分以上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由被鉴定人
工伤职工一般没有误工费,但是有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也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
工伤停工期间,误工费和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劳务派遣工伤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负责。 1、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责
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的,应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派遣单位需要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而用工单位应当从旁协助。并且工伤保险责任由派遣单位承担,但派遣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的办法。
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也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