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债务担保人的责任是:当债务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债务人失踪的,担保人应当要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如果保证人为一般保证人的,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
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后的债务转让,担保人需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
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有下列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
担保人需承担什么责任,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债务人确实不能偿还才能要求保证人代偿;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权人可直接在债务逾期后要求保证人代偿其担保的额度,保证人代偿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偿还
转让债务,担保人不承担责任。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得承担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的范
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
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担保责任有下列两种: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1、被担保人(债务人)诱骗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不影响担保责任的承担。 2、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合同,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合同的主体,对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没有影响。只要债权人没有诈骗担保人,担保人就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3、另外,对于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