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小区公共区域所得收入可以归业主所有。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归业主共同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以及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
民法典规定小区内的广告收入归业主。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仅对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广告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如果是利用小区所有电梯设置广告的,其收入应当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如果是利用小区内部分电梯设置广告的,则收入应当归部分业主所有,也就是说广告设置在哪幢房子的电梯内的,则收入就归哪幢房子的业主所有。
小区公共电梯内贴广告的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小区公共电梯内贴广告的收入属于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公共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小区共有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均是全体业主所共有,也只有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有权处分或利用小区的共有公有建筑及附属设施,因此产生的收益亦归全体业主所有。 所以,凡是在小区内的共有建筑火灾附属设施上张贴海报、展报、电梯等广告的收益,以及一些小区的地
广告费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小区规划内的道路、绿地等其他公用场所、公共设施按规定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或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其他属业主共有。小区广告或电梯间广告产生是小区物业利用
有下列维权途径: 1、投诉。属于房屋质量等问题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物业管理问题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诉讼。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为了更好地保护业主对于小区共有部分的权利,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
小区广告的收入归属根据设置的位置不同是不同的:如广告设置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其收益应为全体业主所有;如广告设置在建筑物专有部分,则其收益应为对应的所有权人所有。
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仅对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广告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