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无论是证人证言还是当事人陈述,由于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因此实践中需要对其效力加以认定。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要是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话,一般是不能以此定罪的。
当事人的陈述属于证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
被害人的陈述一般要与证人证言分开。被害人陈述指的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而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属于证据。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当事人的陈述都是重要的证据材料。当事人陈述指的是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就有关案情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叙述。
当事人的陈述,属于证据。审判中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都以当事人的陈述为重要内容。当事人的陈述都必须在审判长许可下进行。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就有关案情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叙述。
所谓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如果是被害人,他们的陈述也是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与犯罪分子有直接接触或耳闻目睹犯罪行为的被害人陈述
只有一方当事人自己的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在审判上对这种主张不能予以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当事人的陈述虽然在我国的诉讼上属于一种法定的证据种类,由于利害关系所致,单凭当事人自己的陈述来证明自己的事实主张,其证明效力相当薄弱的
证人证言的效力认定: 1、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2、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且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异议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明显不实或不符合常理的,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一般应当是证人亲自看到或听到的情况,也可以是别人看到听到而转告他知道的事实。 由于受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证言可能真实、不完全真实或完全不真实,收集、运用时必须注意对其来
案件中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为:如果证人证言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证属实的,该证人证言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作为定案的根据。
只有一方当事人自己的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在审判上对这种主张不能予以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当事人的陈述虽然在我国的诉讼上属于一种法定的证据种类,由于利害关系所致,单凭当事人自己的陈述来证明自己的事实主张,其证明效力相当薄弱
经过公证的证人证言具有法律效力,其可以作为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按照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