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4
在取保候审期间一般不能出国,取保候审期间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要经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后要离开所在县、市出差的,应当经过执行机关,即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的同意,并保持通信畅通。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
取保候审出来不一定就没事了,如果当事人有犯罪事实的,还是会被判刑。但是一般来说可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犯罪情形都不严重,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被判缓刑基本不用坐牢。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违反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1、可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取保: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可以去外省打工。但是,必须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的批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
取保候审可以出市,但是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的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可以出门,取保候审需要遵守的规定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包括不可以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一般不能出境。依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不能出境的。但如果取保候审期满后,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是可以出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