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婚姻出现在“重婚”行为中时有以下几种情况:1.前一个婚姻是登记婚姻,后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2.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后一个婚姻是登记婚姻。3.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后一个“婚姻”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重婚罪的认定先要认定是否是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
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
当事人前一次婚姻未解除,以夫妻名义(或者关系)与他人共同生活的,认定构成重婚罪的事实婚姻。这种事实婚姻有以下两个要求: (1)双方必须有同居的事实,这种同居必须是长期稳定的。如果是短暂的,这种关系的同
事实婚姻,规定是双方自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国家承认双方是夫妻关系,构成事实婚姻。《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
事实婚姻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未办理结婚证家承认双方是夫妻关系,构成事实婚姻。《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事实重婚罪包括三种情况,即先婚是事实婚,后婚为法律婚的重婚;前婚是法律婚,后婚为事实婚;先后两个都是事实婚。 对于法律不保护事实婚姻,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从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精神来看,对待事实婚姻,还是有条件地予以承认,比如,起诉请求解除同居
事实婚姻不一定触犯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只要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与第三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地同居生活,身边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时候双方就涉嫌触犯重婚罪。同时,如果有配偶一方与第三者虽然
事实重婚,也可以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已经有了法定配偶的人,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重婚罪还包括了本人虽然尚未结婚,但是明知他人已经有了法定配偶,仍然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情形。因此,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