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民事诉讼中被告提出重新伤残鉴定需要在15日之内重新鉴定。职工工伤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应当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进入诉讼程序,被告是不能申请再次鉴定的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满足条件后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民事诉讼对伤情是可以重新进行鉴定的,但还是需要得到法院的同意,重新申请也是必须要有一个合适的理由而且还要提出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就意味着之前所有的文件都需要进行改变同,等待新的鉴定结果出来
可以。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重新鉴定即可。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但是超过工伤鉴定时效的,一般不可以重新鉴定,但受伤职工可以依法去申请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有正当理由的,则仍然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
对伤情鉴定有异议想要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应提交给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如果经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鉴定结论没有改变的,鉴定费用则由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二审时也是能申请司法鉴定的,在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中,如果二审程序中要提供新的证据,应该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如果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检察院不能做伤情鉴定。但是,检察机关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委托省政府制定的医院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检查,然后,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对受害人所受到的伤害委托有关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到检察院一般不能重新鉴定伤情。但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委托省政府制定的医院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检查,然后根据检查结果再决定是否对受害人所受到的伤害委托有关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刑事诉讼法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如下: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