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索贿行为的界定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可以认定为索贿行为,如果没有上述情形的不会认定为索贿行为。财物不仅是指有形的可以用金钱计量的钱物,也包括无形的可以用金钱计量的物质性利益,如债权的设立、债务的免除以
应这样判断构成行贿罪的条件: 1、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该罪的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3、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4、该罪的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了贿赂的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单位行贿罪的方法: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主体要件。 3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为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主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
判断是否构成单位行贿罪的方法: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主体要件。 3
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行贿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
需要明白的一点是,《刑法》并未直接规定“单位贿赂罪”这一罪名,但是第三百九十三条对“单位行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内容,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即满足单位行贿
择一重罪处罚,主要涉及到刑法理论中的想象竞合和牵连犯,想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初犯不同罪名的情况。择一重罪处罚主要指的是选择较重的罪处罚,一方面根据刑罚种类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