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口头遗嘱应当在危急情况下,被继承人生前意识清醒时,由其以口头形式处分其遗产,只要不违反法律,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就可以依法生效。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见证人要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证人。一般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如果危急情况消除的,遗嘱人一般应重新立书面遗嘱或者录音录像遗嘱取代口头遗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个证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口头遗嘱是法定的遗嘱形式之一,且口头遗嘱应当在遗嘱人危急情况下予以订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需要有见证人,见证人可以提供口头证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立口头遗嘱。但是应当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待危急情况消除后,应当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
口头遗嘱不可以两个人见证。口头遗嘱的见证人是由与继承人和继承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的,而且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同时在场,这样口头遗嘱才具有效力。根据法律,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嘱人可以口头变更遗嘱,需要满足的条件是需要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需要对于变更内容以其他法定形式表明,否则口头变更的遗嘱内容无效。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
口头遗嘱效力是其他遗嘱的效力一样的。但是口述遗嘱的订立只有在情况危急的时候才可以订立,而且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当危急情况消除之后,如果被继承人还可以书面或者录像订立遗嘱的,那么口头遗嘱就会作废。
口头遗嘱的效力认定标准如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定立的有效,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立遗嘱人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口头遗嘱时应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依法立下口头遗嘱。立口头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若遗嘱人在之前的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录音或者书面形式立遗嘱,则之前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