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1
在医疗机构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时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
医疗机构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后果是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主要的任务是清产核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行为。若是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1、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内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人员首先应认真听取患方的意见,对其提出的合理建议应尽量满足;对其提出的不能马上答复的问题应明确告知解决的方式和时间。 2、在接到患方提出的医疗事故方面的申诉后,医疗机构内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人
医疗鉴定有各级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医疗鉴定有各级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的,医疗事故赔偿数额需要依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因素确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医疗机构注销情形如下: 1、因医疗机构设置单位或医疗机构自身原因,不再开展医疗业务的; 2、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 3、医疗机构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 4、医疗机构歇业; 5、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 一、医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