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0
交通事故处理不一定需要本人去,一般要求本人处理,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让代理人去。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处理交通事故不是必须调解,调解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途径之一,但并非是必经的途径。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损害赔偿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交通事故一般五至二十天必须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天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制作后三天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天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主要赔偿项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证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费用发票,包括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残疾辅助器具的发票等; 3、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 4、医院就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 5、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相
这些情况下的交通事故是必须报警的: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2、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3、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的等。
警方必须处理交通事故: 1、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等设施; 2、无检验合格标志; 3、无交强险标志; 4、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5、一方逃逸的五种情况下,驾驶员应标记现场,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报警,等待交警处理; 6、事故发生时,
交通事故不是必须赔偿营养费。如果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形有: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
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立即报警的情形: 1、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 2、造成人员轻微伤,但是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3、财产损失较大的; 4、财产损失轻微,但是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一般不需要垫付。1.按法律规定,医院有抢救的义务。这就是说,即便第一时间钱没到位,也不会影响伤者抢救,在这个期间,并不需要我们出任何钱。其次,车只要是在车管所上了牌的,都已经买过交强险,这笔抢救费用,就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这部分的赔偿不够,
1、酒后驾车的不赔。 2、无牌照车辆的不赔。 3、未年检车辆的不赔。 4、驾驶证未年审的不赔。 5、发动机进水后在启动造成的损坏不赔。 6、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 7、部分零件被偷不赔。 8、放弃追偿权不赔。 9、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一般在交通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就会结案。交通事故调查部门、公安机关应当自事故现场勘验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鉴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出具交通事故鉴定书。制作认定书之后一般结案了,这时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