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1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染病,是指由于致病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寄生虫等侵入,发生使人体健康受到某种损害以及危及生命的一种疾病,可以通过不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既遂的,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判刑处罚的标准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相关负责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解释中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控制措施不当导致疫情加重;2、瞒报导致疫情扩大;3、拒不执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
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对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
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既遂,一般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为具备以下要件的,可以判断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2、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3、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