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从2020年7月1日起,成都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00元、1380元、1260元三个档次,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元、14.4元、13.2元三个档次。
工资一个月5000产假能开五千元。 津贴是给单位的,不是给职工的,直接一次性打到单位账上,是生产后去社保局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社保局一次性计算的,没有每个月每个月的,只有产假期间的工资是单位每个月正常发放的。休产假期间单位正常发工资,津贴是补
成都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 1、成都天府新区等13个区与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 2、简阳市、都江堰市等8个市或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 1、成都天府新区等13个区与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 2、简阳市、都江堰市等8个市或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成都天府新区等13个区与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2、简阳市、都江堰市等8个市或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
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1780元每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7元每小时。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1380元、1260元,对应调整为1780元、1650元、1550元;
产假期间工资发多少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该员工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位或企业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即不低于6000元
上市公司女职工产假期间有工资,但一般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流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应当按照正常工作的工资标准发放。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产前标准支付,也就是说产前工资五千,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够五千的由用人单位补足或由单位支付五千。
工资一般不会变。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员工就可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跟缴费的金额有关。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标准自行支付。
宝鸡市周至县产假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当地额外奖励产假60天。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