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保证期间从本质上说就是诉讼时效期间,它应当属于诉讼时效中的特别诉讼时效的一种,可以称为保证诉讼时效或保证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行使了权利,在于维持原有的法律关系,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得以继续存续。
1、规范的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民事权利的限制,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 保证期间的设定基于保证制度中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考虑,避免债权人因怠于行使权利而加大保证人的风险。 规范的性质不同双方的区别在于,诉讼时效属法定期间,保证期间属约
保证期间是指根据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主债务期满后,保证人给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有区别如下: 1、规范的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的目的是督促权利人通过限制民事权利行使权利。保证期间的设定是基于保证制度中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考虑,避免债权人因行使权利疏忽而增加保证人的风险; 2、规范性质的差异,诉讼时效属于法定期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慨念。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况;而诉讼时效发生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受诉讼时效的制约。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关系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保证期间不因任何时由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说明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保证期间经过,引起的后果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在一般保证情况下)或者保证人(在连带保证情况下)主张权利的期间。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
担保诉讼时效是三年。担保期限约定3年有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
1、规范的目的不同。 2、起算点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属可变期间,可因一定的法定事由而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仅是胜诉权或产生抗辩权,实体权并不因此而丧失。而保证期间在性质上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由于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都是一样的。保证期间应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
保证期间是指根据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主债务期满后,保证人给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期限。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担保诉讼时效是三年。担保期限约定3年有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保证期间均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