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股东出资纠纷一般是民事纠纷。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该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认缴制。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出资不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该股东补足其差额。 2、违约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按照协议和法律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者履行其他支付义务。股东投资义务的性质既是约定义务,也是法定义务。根据不同的行为方式,股东违反投资义务的行为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完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股东拒绝投资有以
出资人与股东的区别是:合同的订立方式不同、权属争议不同、股东成员不同、处分股权的情况不同等,对于出资人一般是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进行投资并获得商业利益的人员,而股东则还属于公司管理者。
1、概念上:出资人是指投入现金购买某种资产以期望获取利益或利润的自然人和法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 2、特征上:出资人基本分析为主风险负荷小、对信息的依赖较小等特征。而股东享有分享收益、重
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形有: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
股东可以实物出资。在实物出资中,用于现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平的方法评估折价,换算为现金。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可以货币、实物以及知识产权进行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