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报送备案时,许可人应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缴纳备案费。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对于当事人授权其商标使用以及许可其商标使用并没有什么区别。商标授权协议就是关于商标权人将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协议,需包括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授权的时间、地域、范围、授权使用的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不是备案才生效。而是经过备案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经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许可合同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商标的权利状态; 2.注意商标的权利主体; 3.注意商标的效力范围; 4.注意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 5.注意维持商标的有效性; 6.注意保证使用被许可商标的商品质量; 7.注意许可合同终止后相关产品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相关信息;许可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有以下办理方式: 1、当事人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备案表、合同副本、注册证复印件等材料; 2、商标局依法进行审查; 3、商标局经审查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的相关规定是:1.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公告。2.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的分类: 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2、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