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是可以算作商标使用证明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且应当报当地工商局备案。经过国家行政机关备案的协议,应当认定其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商标授权使用又称为商标许可使用,所以商标授权和许可是同样的行为,只是叫法不同。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许可合同没有备案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出现纠纷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 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法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许可人的规定: 1、注意对商品质量的控制; 2、注重被许可人资格的审查; 3、注意对商标权维护; 4、加强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监督。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效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后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对合同效力是没有不良影响的,反而对合同的效力有所帮助。
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法: 1、应当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订立书面许可使用合同; 2、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范围等限制条件内,合法且合理的适使用商标,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报送备案时,许可人应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缴纳备案费。
对商标许可使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独占许可、普通许可、排他许可、部分许可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与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