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普通交通事故一般不定罪,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对于这类犯罪,必须要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一方除了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外。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
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一般交通事故需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一般交通事故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通常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和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由于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
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间应由各流程所需的时间加起来计算。事故及赔偿流程如下: 1、交管部门现场勘查; 2、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 3、交管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般B级事故指造成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凋解决;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解决;三是通过诉讼解决,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并行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即首先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再次是经人民法院受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