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证丢失后进行再婚登记前可以补办。 离婚证丢失后,可以凭身份证和户口本,照片,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补办当事人的离婚证,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在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给当事人补办离婚证。 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
结婚证丢失的,不算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出具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跟结婚证丢失没有关系
结婚证丢失的,双方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对离婚本身、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补领之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不提交结婚证,但需提交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丢失可以办离婚。如果是只有一方丢失了结婚证,夫妻二人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如果是双方的离婚证均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结婚证,然后再去民政局办理
结婚丢了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只是一方丢了,用另一方的那一本离婚证办理离婚证。如果两个人的都丢了,应当先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当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补办的方式:一般情况下,遗失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依法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前述机关审查,确认情况属实的,应予以补发。
离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先向当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补办,然后再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离婚证补办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没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只要拿着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根据申请,把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那份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一方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并核对相关资料;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就可以重新补办离婚证了。对于离婚协议可以
1、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用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先去民政局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
离婚的时候结婚证丢了处理方式如下: (1)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补办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人和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补办结婚证的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补办登记。 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