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证据、传票等资料送达给被告。被告必须依法进行签收,签收后,必须出庭 ,不出庭的,法院也会按照缺席进行审理,不影响案件的审判,但是被告不到庭的,只能对身份关系做出裁判,涉及财产分割的,必须要当事人在场。原告对于
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调解原告不能不去。调解贯穿于离婚纠纷的整个诉讼过程。一般会有诉前调解、开庭调解、开庭后调解等阶段。诉前调解和开庭后调解不是法定程序,主要看双方是否有调解意愿。如果开庭调解失败,直接进行审理。综上所述,原告必须亲自参加调解。如果原告或被告
起诉离婚调解不去的,人民法院会认为无法调解而及时判决。法院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能够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会作出离婚判决。因此一方若是不想离婚的,建议参加调解过程,向法官出示证据,表达其意愿。
当事人不去多元调解的,法院会再次通知,如果是有合理理由的,法院会再次安排调解时间。如果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的,法院会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当事人积极应诉即可。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不公开调解,法院也是会允许的。调解要求各方当事人
离婚调解找不到原告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继续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原告不到的,视为撤销起诉。因为案件是由原告提起的,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那么视为撤诉。如果原告是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不回来的,也是按撤诉处理。
原告不拿离婚调解书,调解书不生效,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签收的,是不生效的。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判决。
离婚调解找不到原告的,继续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原告不到的,视为撤销起诉。因为案件是由原告提起的,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那么视为撤诉。如果原告是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不回来的,也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