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犯罪嫌疑人一般又被称为嫌疑犯、嫌犯、疑犯等,是指因为涉嫌某项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公民,并且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国家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指的是国家侦查机关侦查的对象,一般指被侦查线索确定及怀疑的对象。而且犯罪嫌疑人必
构成毁灭、伪造证据罪。串供是指违法违纪行为人之间,以及违法违纪行为人与案件其他有关人员之间,为了达到使违法违纪行为人逃避纪律或法律责任追究的目的,而统一口径的行为。
被派出所列为嫌疑人会暂时失去人身自由,涉案嫌疑人可能会被公安司法机关调查,自己的人身自由也会受到限制。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对没有到案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是不能缺席宣判的,只能待其归案后,经侦查、审查起诉后,再审理宣判。
被告和被告人的区别如下: 1、使用的案件不同; 2、对立面不同,被告的对立面是原告;而被告人的对称是原告人; 3、人的载体不同:被告只能是自然人;被告人中的载体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犯罪嫌疑人是指因为涉嫌犯罪而可能受到刑事追诉的人,是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前才使用的称谓,该称谓与被告人这一称谓密切相关,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刑事案件已经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那么犯罪嫌疑人的称谓则应改为被告人,而如果在案件中只是称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 1、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5、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等。
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可以认定为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被告人和原告人的区别有以下内容: (1)原告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 (2)原告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 (3)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
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则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独立请求权,但与原、被告之间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被告是指原告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具有专属定罪权,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告知书只能表明其实犯罪嫌疑人,但是不是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