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恋爱时送的礼物不一定能要回。要分情况讨论: 1.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赠与小礼物,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索回的。 2.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赠与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实践中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可以索回的。
恋爱期间的赠与是否可以返还,视情况而定: 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3、对于男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一般可以认定为一方给予一方的赠与。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赠与人要求返还,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赠与的是车、房需要进行过户登记的,在没有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若已经过户登记,那就很难要回来了
谈恋期间男方给的钱需不需要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谈恋爱期间自愿给的钱一般不用还,除非是明确表明借给女方。 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或者女方给男方的钱视为对一方的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是为了达成
恋爱期间要钱一般不属于诈骗。因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欺
关于恋爱期间赠与财物是否应当返还的问题,目前非常普遍,要分几种情况处理: 首先,判断是否属于彩礼,如果属于彩礼,则按照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处理,如果符合返还条件,则予以返还; 其次,判断是属于赠与还是借贷还是不当得利?进而主张撤销赠与、以借
1、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也是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发生的借款,借款方有义务予以偿还。当然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为赠与关系。 2、对于主张方需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
1、一方自愿送给对方少量金钱物品,这带有赠与性质,即使恋爱关系终止,一般也不应再向对方要求归还。 2、一方为了准备结婚,花了较多的钱,给对方买衣服、装饰品;恋爱关系终止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适当退还一些实物,或者酌情折价退还一些钱。 3、女
要看具体情况。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如果是赠与: 1,看财物金额大小,小金额不必返还。 2,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没有履行义务,应予返还。 3、赠与
恋爱期间赠送财物,不一定能要求返还。如果是男女双方为日常交往所消费的,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能让对方返还的。但是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实践中这种恋爱消费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能让对方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不一定都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因此要是当事人最终分手的话,此时赠与财物的一方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当然要是赠与的财物具有彩礼性质的话,由于此时没有结婚,那么就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一般哪几种可以返还
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看情况。一般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不需返还; 但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需要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