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房屋买卖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 2、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 4、房屋使用性质; 5、房屋的结构、质量、装饰标准、附属物、配套设施等状况; 6、房屋的价格和支付方法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撰写房屋买卖协议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的说明;房屋面积的约定;房屋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就是指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使用年限等相关的一些情况;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和交付期限;
房屋买卖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2、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3、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4、房屋使用性质;5、房屋的结构、质量、装饰标准、附属物、配套设施等状况;6、房屋的价格和支付方法;房屋的交付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将年月日购买的房屋退还给甲方。二、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
(一)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房地产权证书。 (三)房产信息单。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 (五)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房屋买卖双方签的协议书依法成立即有效。有效的房屋买卖协议要求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不需要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无强制性规定。房屋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通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是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
合同作废也就是合同解除,可采取下列方式解除: 1、约定解除。即当事人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一方或双方在某种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2、法定解除。即当事人依法律的规定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行为。 3、协议解除。即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不能过户房屋买卖协议书,参考以下内容书写: 1、双方当事人的信息; 2、房屋的位置; 3、房屋的内容情况,房屋属于二手房的,还必须对房屋里面的物品达成约定; 4、房屋的质量问题; 5、房屋的面积; 6、房屋的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7、违约
房屋买卖协议书须注意以下事项: 1、查验出卖人是否具备相关的产权证书; 2、实地检查交易房屋的面积、质量; 3、审查合同是否存在不公平条款,如给买受方约定了过高的违约金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不一定,只不过签订书面的协议合同有利于交易的进行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房屋买卖合同是法定的要式合同,即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2.书面形式主要是起到固定证据,规范交易的作用,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3.没有书面形式不影响
房屋买卖协议应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房屋信息;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