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对自己配偶作出了赠与财产的行为,同时通过登记的方式,发生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效力,从而使自己的配偶取得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就
夫妻一方死亡的,那么房产应该按照如下方式办理继承。首先看是否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那么就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来办理继承。如果不存在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关于房产证上必须写夫妻双方名字的规定,房产证可以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夫或妻一方的名字。 房产证写上夫妻双方名字的,表明该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对房屋分配时按照共同共有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夫或妻一方名字的,一
离婚后,房产是否可以单独过户给未成年子女,要看子女的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子女不满八周岁的,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不能将房产单独过户在其名下。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则可以过户在其名下,视为对其的赠与,无需专门办理其
婚前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后分割的方式如下: 1、如果双方是在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一方没有出资,但产权登记的是两人共有,那么在具体分割的时候要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 2、一方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配偶在离婚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请求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也就是说,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为个人财产。虽然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婚内其中一方购置房屋的话,想要保证房子属于自己一方所有,就需要注意购房所用财产的性质,房子登记的状态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婚内如果一方使用自己的财产购置房子的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产权人,由产权人对承租人和同住人进行补偿,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
首先,如果购买该房产的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是否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不会影响这一点。另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如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香港人因为不具有内地购房资格而找内地人进行房产代持的情形,而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代持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问题,因为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是规避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合同法第五十二
房屋产权到期后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1、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如果是共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业主共同联名提出申请,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出让金的价格一般应当低于同类市场价。但是如果根据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予批准延长;
婚前公证房屋这一项财产,婚后一直都会发生法律效力。只要双方通过法定的方式,办理了财产公证的手续,就不容易出现一方侵吞另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就算对方要求分割自己的个人财产,当事人也可以提交经过公证的财产协议,进行抗辩。换句话说,想要理清夫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