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土地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应找到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局申请重新勘测,要求核实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和实际使用面积不符的情况,请求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按照实地四至界线计算土地面积,并重新登记入你的土地使用证。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四至界限与实地一致,
旧土地证上总面积小,没有新的土地证上写的面积大,那是因为旧时候的测量工具,或者说测量方法没有现在这样精确,所以测出来的面积偏小,现在重新测定面积比以前大一点,这个土地面积现在当然是按最近测出来的面积来算,而不是按原来的上面所写的来算。
面积误差没有国标的。法律规定,有约定的根据约定来。没有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因为面积超过那么多,房价超过你能够承受的范围,合同不可能履行下去,合同是可以解除的。有约定,约定优先,但是如果是
土地证上记载的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符,应找到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局申请重新勘测,要求核实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和实际使用面积不符的情况,请求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按照实地四至界线计算土地面积,并重新登记入你的土地使用证。
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别的处理:主要是看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的大小,如果绝对值在3%以内多退少补,超过3%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本息。
购房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一致,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误差值在3%以内,按多退少补原则处理。误差值超过3%,超过的面积开发商赠与,不足的面积开发商要双倍补偿,购房者也可以选择退房。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
房屋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约定的房屋面积与实测不符的,误差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如果超出合同面积,在面积3%以内的部分由买方补齐,超出部分由卖方承担,如果面积低于合同,则卖方以实际面积差来进行赔偿。
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处理: 1、误差范围小,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一致,买卖双方不再结算相关差价; 2、在买方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重新结算差价,多退少补; 3、超出上述合理范围的误差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
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