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下列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的;不定期租赁的;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承租人可以拿到补偿。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
下列理由承租人可拒付租金: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2、如果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司法解释规定,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第三人依据民法典物权法规定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租人主张第三人物权权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4种例外情形:出租人已在租赁物的
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
符合条件,公共租赁住房也可以买卖。国务院法制办《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租赁期满未续租、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以及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应当腾退保障性住房;连续租赁不少于5年且符合配售条件的,可以购买;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搬走,可以发给承租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限时交还房屋。如果对方拒不接受,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证送达。如果承租人还是不愿意搬出,可以提出侵权诉讼,用法律维护权益,要求对方返还房屋。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法定解除的几种情形,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形,当事人只能依据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约定解除。 如果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没有出现任何过错,合同履行过程中也没有出现法定解除的因素,在承租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租赁人是不能单方要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是不可以的。廉租房是指相关部门,向符合最低生计标准的住户,并且住房艰难的家庭所供给的社会保障性质的一类房子。这类房子是属于公房,所以这类房屋也是不可继承的。租住这类房屋是须要具备一定要求。另外在承租人逝世后,经复核,其家庭符合条件,可重新和
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物业费,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索要物业费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
租赁物因自身质量问题毁损的,租客不担责。反之因租赁物自身质量问题毁损导致租客遭受损失的,租客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少付租金或不付租金,并赔偿相应损失。若双方协商不成的,租客还可以通过法院措施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