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
工程合同纠纷包括以下这些纠纷: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可以分包,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承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依据《建筑法》相关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
建筑工程合同必须使用书面形式。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依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含当事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承包人保修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的担保形式主要有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或者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来担保等。如果当事人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可以转让,但要符合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尽通知义务。
可以,但要在特定条件下。 1、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变更设计;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5、工程质量鉴定; 6、不可抗力或
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转让。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包括: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
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方式有两种: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1、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2、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
合同可以形式存在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 4、鉴证形式 5、批准形式 6、登记形式 7、合同确认书。现代各国对合同形式采用以不要式为原则,一般不加限制,法律只规定特定种类的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
建筑工程施工纠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一、和解。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和解解决。 二、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纠纷的,可以请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解决纠纷。 三、仲裁。如果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内容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发包建筑工程的方式有: 1、招标发包,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的方式; 2、直接发包,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