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
申请婚姻无效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 (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
无效婚姻中子女的财产仍然归子女所有,父母不能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同居的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只能对同居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如果一方能证明是个人的财产,对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对第三人的财产也不能分割。
一、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利害关系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
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
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解除。符合条件的民事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对当事人就不具有约束力,也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可以按照下列标准认定婚姻无效: 1、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2、一方或双方存在重婚行为; 3、男女双方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无效婚姻的理解: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因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办理结婚,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视为不存在的情形。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年龄、非自愿等。
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四种情形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依据上面婚姻无效的情形,有权对已经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提出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
法律规定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同时具备已办理结婚登记和具有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两个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宣告婚姻无效,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认定并宣
解除无效婚姻的具体方式: 1、申请宣告该婚姻为无效婚姻。当事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为无效婚姻,一旦确认判决后,该婚姻自始无效。 2、进行离婚登记,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3、通过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