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如果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则没有补偿;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赔偿金。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单位与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者没签合同就被辞退,如果属于违法辞退,有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即可。如果单位超过一个月没有签约的,还要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最多会付十一个月。
劳动合同不满10年被辞退的,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来计算经济补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属于合法辞退的,也就是劳动者存在过错的,则没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