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均有管辖权。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跟劳动者约定仲裁管辖地呢?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目前各个地方的裁判思路并不统一。但多数意见认为,劳动仲裁是不可以约定管辖权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管辖。管辖权的确定的基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当然其他民事关系略有不同如合同关系可以是合同履行地,意味着只有这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这个双方当时人是不可以选的。但是可以存在约
不能约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地区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
同时约定仲裁和法院管辖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如果当事人自行和解,并且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当事人撤诉后,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该案件。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从
劳动仲裁地点的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需要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由于管辖权发生争议,那么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让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