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
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内的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其他。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2.行政争议。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
劳动仲裁范围: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
工伤待遇纠纷也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关的工伤赔偿,不申请劳动仲裁也无法直接起诉,一般有确切的证据材料的话,社保机构不会不履行理赔义务的。对公司的做法,职工可以凭借相关材料申请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介入处理。
除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等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以外的,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有: 1、没有劳动关系的; 2、不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 3、不是因为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不是因为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有:劳动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引发的公房转移纠纷。员工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残疾等级鉴定的结论,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所产生的争议。个人或家庭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个体工匠、帮手和学徒之间的纠纷。农村
劳动仲裁的范围如下: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