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依据法理和现有法律,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产权归属可以分为以下情形: 一是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用婚前财产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并且已经取得产权证,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其产权仍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房人对其所购房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的分割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的。首先要判断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就属于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一般情况下,一方婚前财产属一方个人财产,自然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 但若一方对另一方财产增值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贡献行为,则应考虑对行为人结合贡献比例进行补偿。 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一,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第二,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
至于婚前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属于合法的个人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婚前不动产)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在分割期间,如果房产份额需要偿还,则使用抵押贷款。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
婚前的财产归属个人,而婚后的各种收益均属于共同财产。法律没有规定不是个人的都应当是共有的。所以在婚后卖出婚前个人房产时的增值部分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概作为个人财产处理,是对夫妻之间可能的分工和其各自对家庭的贡献的漠视。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
婚前买房离婚增值部分一般不要分割,因为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房子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后就不需要分割。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子婚后共同所有的,那么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买房离婚增值部分是否要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婚前购买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而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在离婚时需要分割该房屋增值部分。 如果是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买的房屋,则离婚增值部分不要分割。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对于原物与孳息之间的关系及孳息的取得原则,自然孳息采用所有权主义及用益物权主义,法定
对于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若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产依照法律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
婚前财产的的增值部分应当根据以下情况来分:1、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是属于自然增值的,在离婚时,也不用分,婚前财产以及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2、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是通过生产、经营或者投资获得的,该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但增值部分
婚前首付婚后还贷房屋增值后房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