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并不能同时存在。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而转继承是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死亡的,也就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死亡的,两者发生的时间都不相同。既然不能同时存在,那么哪个存在就执行那个。
代位继承继子女有权,但必须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扶养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视为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具有拟制的血缘关系,且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
可以。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爷爷本应留给父亲的遗产就可以由孙女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举个简单的例子,父亲死后,儿子
养子可以代为继承,因为法律规定,一旦养子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成立,他们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所有的养子也可以代为继承。 至于继子女,如果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也可以代位继承;相反
"代位继承:某A是个老头,他有一个女儿小B,他的女儿,有一个儿子小C,如果正常情况下呢,A死了,应该由B继承,但是不幸的是,B出了车祸,比A先死。然后A死了,本来应该由B继承的,现在就由B的直系晚辈也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出要包括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一样。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 第二,继承的内容不一样。在转继承中,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