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怀孕期间被调岗降薪,女职工可就调岗降薪事宜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劳动仲裁。女职工孕期,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即使用人单位为了照顾女职工,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女职工到其他能够适应的工作岗位,其工资待遇也不应该被降低。
女职工在孕期被调岗降薪,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不能降薪,同时非孕妇意愿不能强行调岗。强行调岗降薪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怀孕女职工不得调岗降薪。但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按相关法律限定,调岗降薪隶属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就隶属劳动仲裁范围,如果不隶属前述情形的,但是符合法律限定的其它情形的,都是能够进行劳动仲裁的。相
看具体情况。从法律角度来讲,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对劳动合同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管女职工是否处于孕期,用人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上海市实施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报酬,是基于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早已经约定好的,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做出
怀孕期间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向劳动者支付二倍赔偿金。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进行辞退的做法,是一种严重
怀孕期被辞退有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乘以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怀孕被公司辞退赔偿标准: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你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按照你满三年不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你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7个月工资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