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同父异母的弟弟是可以继承父亲的房产的。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兄弟一方不养父母,属于违法行为。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儿子的财产由母亲、妻子和孩子共同继承,母亲继承儿子的遗产后,加上母亲自己的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由其全部子女继承。儿子不在世的,孙子可代位继承。
看丈夫有没立遗嘱。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兄弟姐妹间相互扶养要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 2、做为扶养人的兄、姐,要有负担能力; 3、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是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
父母去世后遗产兄弟姐妹能继承的一般平均分割,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但是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分。
可以去法院起诉。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其他子女只能以父母的名义起诉不赡养父母的子女。诉讼主体的原告方应是需要赡养的父母,其他子女可以作为原告代理参与诉讼。
一般是平均分。父母去世后遗产兄弟姐妹原则上平均分配,因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比例一般均等。但如果兄弟姐妹中有赡养父母义务较多的,可以多分配一点,有赡养能力却不赡养的,少分一点。
父母死亡养兄可以当弟妹的监护人。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兄姐扶养弟妹、弟妹扶养兄姐都不是法定义务,而是有条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
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然而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
对于赡养责任,可以订立协议约定,但不能免除责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只能以父母的名义起诉不赡养父母的子女。诉讼主体的原告方应是需要赡
同父异母的姐妹有继承权。法律规定,姐妹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其中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