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羁押时间算判刑里。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刑后,判刑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曰起计算。
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判决前也有可能取保候审。 在判决文书生效之前的拘留、逮捕等羁押期限可以折抵有期徒刑,拘役的刑期,折抵比例是一天抵一天。折抵管制的刑罚,是一天
判刑前羁押时间不算,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刑之前的先期羁押可以相应的折抵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一)我国刑法典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二)我国刑法典第73条第3款规定,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节缓刑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
判决前羁押的时间一般算刑期。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且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后判决了刑期折算情形如下:《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
首先,被告人怀孕期间判刑是计算在刑期内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并且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
判决书生效时间不一定是判决书上的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1、民事一审判决书。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
羁押期限自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开始,历经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和人民法院审判阶段。 侦查阶段羁押期限分为拘留期限和逮捕期限。逮捕前拘留期限最长37天。逮捕前的37天被刑事案件律师称为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因为一旦犯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