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的夫妻财产约定,女方父母在婚前给女方的嫁妆(包括房产、车辆等财产),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父母在婚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明确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一般情况下属于男女双方的夫妻共
不是。彩礼给了不是一定要给嫁妆,这实际上都是各个地方的习俗,并没有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法律对此并不会做出一些过多的限制性的规定。但是如果可能在婚前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之下,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夫妻离婚时一般不对彩礼和嫁妆进行分割,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但是,如果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彩礼和嫁妆婚后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那么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的规定如下: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子女一方的
嫁妆,若是结婚之前支付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若是结婚之后支付的,若是没有明确赠与一方,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在法定条件下,夫妻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女方退还彩礼,具体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的嫁妆先判断给予时间,在婚前给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在婚后给的,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只给女方属于对双方的赠与
嫁妆不是彩礼的一种,两者都是我国民间流传下来的一种习俗。在实践中女方所得嫁妆是基于自己出资购买或受亲友赠与而得到的,并非女方婚前给付男方的财产。女方将嫁妆携带到男方与男方共同生活使用的陪嫁物按彩礼处理没有法律依据,也与民间善良风俗习惯相悖。
彩礼若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要判给女方,男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以后给的,又没有特别约定,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
彩礼如果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要判给女方,男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以后给的,又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彩礼与嫁妆是不分割的,彩礼和嫁妆可认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但彩礼有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
嫁妆一般不是从彩礼扣。 彩礼可以自由支配,没有强制规定说要买嫁妆,具体怎么使用,建议参考当地风俗习惯。从法律上说,结婚时,女方出钱购买的,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属于夫妻婚前财产。女方的嫁妆以结婚作为时间点确定个人财产还是
两者的概念不同。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是女方自身所有的个人财产。彩礼是指男方在结婚前赠与女方的礼金、聘金,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