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无继承人又无受遗赠人的遗产应作如下处理: 1、一般应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2、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3、无人继承的遗产要经过公告程序后,没有继承人的,才能按照无人继承办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按照协议或者遗嘱办理。如果全部没有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法定继承人都死亡的,如果有代位继承人,由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 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胎儿只有从母体中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利能力,才能取得继承权。
债权人死亡的,作为其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其债权的。债权是一种财产,既可以转让,也可以继承。自然人死亡,继承人不仅可以继承其法定财产,而且可以继承其债权、债务。
一、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如何承担责任 债务人死亡的,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局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
债务人死亡继承人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对此法律有以下规定: 一、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遗产的,就不需要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二、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的,则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承遗产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确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如果没有订立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开始时,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1、首先应该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继承开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以口头形式或者是书面的形式做出,若是遗产中有房产的,必须办理放弃公证,只有这样,其余继承人才能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