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回避的事由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在民事诉讼中,回避是需要停止工作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相关法律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
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方式有: 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5、
格式合同指的是一方提前制定合同条款,另一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格式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规定在特定时期订立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事先单方面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导致
民事判决书的核心由主文组成。民事判决一般由首部、主文、判决结果、尾部构成。主文是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判决结果,即法院根据什么决定原告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写清楚,尾部,会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民事判决书中的核心部分有: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概述,即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以及裁判说理等内容。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判决书中包括的具体内容为: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等。